1.智慧型手機普及率由2010年Q2的10.8%,成長至2011年Q2的12.9%,展望2015年將達到52.5%

在本次活動中,由資策會FIND鄭仁富組長發佈最新臺灣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普及率及使用行為。由調查結果顯示,2011年第二季臺灣消費者持有智慧型手機普及率達到12.9%,推估全臺灣有近300萬人持有智慧型手機;預測至2015年,臺灣消費者持有的手機中,將有5成(52.5%)的民眾手持智慧型手機。 從持有人的年齡結構來看,20-40歲的民眾持有智慧型手機的比例已經超過兩成,並且在這一年來大幅提昇;在這個年齡層的民眾持有智慧型手機的比例加總,已經佔了整體智慧型手機持有消費者中的63%。未來一年有24.9%的民眾有意願購買新手機,其中近7成(69.1%)的消費者將以智慧型手機為首選,而20-40歲的民眾比例更高達8成。

2.平板電腦普及率由2010年Q2的3.3%,成長至2011年Q2的6.5%,展望2015年將達到26.4%

由資策會FIND調查結果顯示,近一年來,民眾持有平板電腦的比例由2010年Q2的3.3%,成長至2011年Q2的6.5%,未來一年有15.9%的民眾有意願購買平板電腦,展望2015年將達到26.4%。 在各年齡層中,尤其以30-50歲民眾持有率的成長幅度最高,平均約有一成的民眾擁有平板電腦,在這個年齡層持有平板電腦的消費者人數,佔了整體持有平板電腦消費者的55.6%。展望未來一年的購買意願,在各年齡層中,以30-40歲的民眾意願最高,高達24.1%的消費者有購買的意願。

3.瀏覽網頁資訊成為消費者持有智慧型行動裝置的重要使用行為

持有智慧型手機的民眾除了在電話功能之外,最常使用的就是透過手機瀏覽網頁,平均每100人會有45個人經常透過手機瀏覽網頁;持有平板電腦的消費者也有近兩成比例的消費者經常透過平板電腦瀏覽網頁(19.1%)。 在這次調查中也發現,持有智慧型手機的消費者與手機黏濁度高,普遍在各項服務使用的普及率都高於持有功能型手機的民眾,唯獨在簡訊的使用行為(37.0%)遠低於一般功能型手機持有者(50.8%),推測關鍵原因在於如What’s app或其他具備文字訊息傳遞功能的應用不斷推成出新,使得持有智慧型手機的消費者將傳遞文字簡訊的行為移轉到其他的應用上。

4.各種形式的行動廣告各擅勝場

消費者接觸行動廣告的回應過程中,由淺至深區分不同層次, 依據廣告主目的的不同,需搭配不同的廣告策略與組合。新興媒體發展過程必須有共同語言,「效益指標」是廣告主、廣告價值鏈上業者共同關心的議題。有鑑於此,資策會FIND結合國內媒體代理商、行動服務業者籌組了臺灣第一個行動廣告SIG,並自2010年起,與業者共同建立了國內第一套行動廣告效益衡量建議標準—「行動廣告效益衡量指標」,其中包括了Attention、Interest、Search、Action、Share。

在這場活動中,資策會FIND同時揭露了國內最新行動廣告效益指標。從調查結果顯示,文字簡訊視最為一般消費者常見的行動廣告形式;LBS(Location-Based-Service)形式的廣告大幅觸動消費者後續興趣、搜尋與分享等效益。隨著使用者持有智慧型手機的比例逐年增高,其使用行為也因功能不斷演進而讓使用者的生活型態,以及對於行動載具的認知都有了不同的轉變。根據資策會FIND研究調查發現,影音娛樂的應用行為,已成為智慧型手機使用者最常使用的行動服務之一;而「LBS適地性服務」結合「社群功能」再加上「休閒娛樂資訊」則成為使用者目前與未來最受歡迎、也最期待的行動服務功能,可望為行動服務市場帶動另一波新應用。

表1 2011年臺灣行動廣告效益評估

來源: 資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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