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行銷被廣義定義為: 使用行動媒介來進行行銷的活動,這個行動媒介可能是行動電話、無線網路等可以移動的設備。 在2009年十一月,Mobile Marketing Association (MMA)又重新定義行動行銷 (Mobile Marketing)為: Mobile Marketing is a set of practices that enables organizations to communicate and engage with their audience in an interactive and relevant manner through any mobile device or network. 行動行銷是一個讓企業或組織與他的目標群眾以行動設備或網路進行互動的實踐。
所以行動行銷就是網路行銷的延伸,藉由人們日益需求行動通訊,而讓行銷的活動延伸到人們下線(off-line)生活中,這裡所謂的下線是指沒有以桌上電腦連上網際網路。但是,其實只要隨身攜帶行動設備,其實已經沒有下線的意義,因為隨時都可能因為需要而重新上線。
這也就是我們在2002年所提的"當感覺不到網路的存在時,網路的商機才剛要開始",當感覺不到網路的存在、虛實難辨時,網路的商機才真正要展開,其規模才真正可觀。
這篇"Mobile Marketing In The Near Future"提到,行動設備在近三年來發展快速,行動硬體加上行動應用軟體,讓消費者發現行動通訊的樂趣與價值。並且行動行銷的市場出現在四個領域,SMS簡訊、行動網站、行動應用軟體、行動廣告,這四個領域也就是目前的行動行銷的重點。
在美國去年底(12/2009),約有91%的行動用戶,根據資策會的2009年第四季我國行動上網觀測,台灣手機的普及率達116.6%。
雖然市場大並且想像力驚人,但是根據這篇報導"行動行銷者 最想量化投資報酬率",行動行銷(Mobile Marketing)最主要的阻礙是難以開發商業行銷活動,其次則是投資報酬率(ROI)難以衡量、以及在行銷策藍圖中略缺乏行動要素。
簡言織就是,雖然知道很重要,但是不知道該怎麼作,就算做了也不知道是否有效。
行動行銷到底應該怎麼做呢? 其實最有效果的大概就是行動搜尋了,如果再搭配上GPS+LBS (Location-based System),使用者使用行動搜尋時,系統會根據使用者的所在地點給予最適當的資料,例如使用者正在某個陌生地點,透過行動搜尋就可以找到停車位、餐廳、百貨商店、或各式消費場所,如果再透過行動搜尋傳遞給消費者折扣數位條碼,那麼「不知道該怎麼作,就算做了也不知道是否有效」的疑慮也許就會逐漸消失。
來源:DNS